摘要:2019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有什么變化?2019年初級會計考試大綱變化大嗎?更多初級會計師考試的問題,請關注希賽網初級會計師考試頻道。
2019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有什么變化?
解答:總體變化:
第一章:基本無變化。主要是刪除了仲裁“三要素”的說法,只表述為仲裁的三個特征;對民事責任進行了重新表述。
第二章:基本無變化。主要是新增了“會計檔案的概念”的具體表述;對會計工作政府監(jiān)督的概念進行了重新表述;對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的繼續(xù)教育進行了重新說明,并且明確了繼續(xù)教育實行學分制。
第三章:新增:票據信息登記與電子化、票據交易。調整:對國內信用證及預付卡內容進行了補充。
第四章:本章主要變化集中在增值稅,增值稅涉及稅率的部分按照最新的政策( 16%、10% )進行了調整。調整:“稅收管理體制”改為“征收機關”“征稅范圍的特殊規(guī)定” 改為“不征收增值稅項目” 。刪除: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使用規(guī)定、納稅人會計核算。
第五章:整體變化較大,新增:1.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yè)的稅收優(yōu)惠; 2.設備、器具一次性稅前扣除; 3.增加經營所得。
刪除:1.扣繳義務人;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3.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調整:1.將職工教育經費扣除標準由"2.5%"調整為“8%”;2.對工資薪金所得的特殊規(guī)定進行大范圍調整; 3.對個人所得稅稅率、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進行重新表述; 4.對煙葉稅納稅期限進行修改。
第六章:整體變化不大。重新編寫了印花稅法律制度;新增船舶噸稅。
第七章:本章變化不大。刪除"(二)稅務登記主管機關"下面列示的具體內容、刪除“(一) 復議管轄的一般規(guī)定”下面列示的具體四小點的內容。
第八章:本章基本沒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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