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歷年真題都是考研學子們最重要的備考資料,因為真題不僅能讓考生熟悉考試題型、了解復習重點,還能讓考生掌握出題人的一貫思路,由此發(fā)揮真題的最大價值。以下是希賽網(wǎng)小編整理的東南大學非法本法碩專業(yè)課筆試真題(2008-2019),詳情如下:
在法律考研復習的過程中,做題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再多的模擬題都不如歷年真題的含金量高。真題不僅可以了解歷年考試范圍、考試難度以及考試題型、分值分布,也可以幫助考生進行自我檢測,有助于對自身的復習狀態(tài)進行檢驗,讓自身能夠及時調整方法和備考方向。以下是希賽網(wǎng)為大家整理的東南大學非法本法碩專業(yè)課筆試真題(2008-2019) ,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東南大學非法本法碩專業(yè)課筆試真題
第一編:刑法(08年-19年)
1. 比較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區(qū)別(2014簡答)
刑法第23條第1款規(guī)定:“已經(jīng)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狈缸镂此炀邆淙齻€特征:
a. 已經(jīng)著手實行犯罪;
b. 犯罪未得逞;
c. 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
刑法第24條第1款規(guī)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中止犯罪或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發(fā)生的,是犯罪中止?!睒嫵煞缸镏兄梗仨毦邆淙齻€條件:
a. 必須在犯罪過程中停止犯罪;
b. 必須自動地放棄犯罪或自動地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
c. 必須徹底地停止犯罪或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生。刑法理論通說認為,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的主要區(qū)別在于:犯罪未完成是否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是犯罪未遂,不屬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著手實行犯罪或未得逞的是犯罪中止??偠灾苓_目的而不欲時,為犯罪中止;欲達目的而不能時,為犯罪未遂。
2. 犯罪過失的概念和類型(2017簡答)
1)概念:犯罪過失,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jīng)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fā)生了危害社會的結果的主觀心理態(tài)度。
2)類型:
a. 疏忽大意的過失,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 由于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發(fā)生這種結果的心理態(tài)度。
b. 過于自信的過失,它是指行為人已經(jīng)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fā)生這種結果的心理態(tài)度。
3. 犯罪未遂的成立要件和處罰原則(2017簡答)
1)概念
犯罪未遂:是指行為人已經(jīng)著手實施犯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沒有得逞的犯罪形態(tài)。
2)處罰原則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 放火燒自己家的房子,算不算犯罪?(2011簡答)
5. 放火燒毀自己的房屋是否為犯罪(2008辨析)
6. 工作人員的概念和特征(2017簡答)
7. 工作人員接受性賄賂是否構成受賄罪。為什么?(2014簡答)
8. 簡述1997年刑法修訂后洗錢罪的修改完善情況(2009簡答)
9. 簡述罪刑法定原則之內(nèi)容(2009簡答)
罪刑法定原則:法律明文規(guī)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guī)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禁止適用類推,禁止事后法,防止濫施刑罰;(2)罪刑適用平等原則。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定罪、量刑、行刑平等。(3)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刑罰的輕重與客觀的犯罪行為及其危害結果相適應,就是按照犯罪行為對社會造成的實際危害程度決定刑法輕重;刑法的輕重與犯罪人主觀惡性的深淺、再次犯罪危險性的大小相適應。
10. 近年來我國發(fā)生多起從印度代購假藥、銷售假藥罪,從刑法原則和刑法制度談談你對此的看法(2015簡答)
11. 論述正當防衛(wèi)(2015簡答)
(1)正當防衛(wèi),是指為了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對實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衛(wèi)行為
(2)正當防衛(wèi)成立條件
1) 起因條件:有不法侵害行為發(fā)生
2) 時間條件: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進行防衛(wèi)
3) 對象條件:防衛(wèi)行為必須是針對侵害者本人實行
4) 主觀條件:防衛(wèi)的目的必須是為了保護合法權利免受不法侵害
5) 限度條件:正當防衛(wèi)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損害
12. 敲詐勒索罪和搶劫罪的區(qū)別(2014簡答)
搶劫罪與敲詐勒索最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差異:第一,搶劫罪的威脅是對著被害人發(fā)出的,且是當面發(fā)出的。而敲詐勒索罪可以是由威脅者當面對被害人發(fā)出,也可以是通過書信、電郵、捎話等方式發(fā)出的。第二,搶劫罪一般是對被害人的人身、健康作出殺害、傷害的威脅,而敲詐勒索罪的范圍更廣,包括對被害人名譽的損壞等。第三,搶劫罪都是當場取得財物,而敲詐勒索罪可以事后約定時間取得財物。
以你描述的情況來看,雖然威脅者是到被害人的辦公室后才取得的財物,但犯罪人是當場對被害人使用了暴力相威脅,雖是在辦公室給的錢,但不影響威脅人取得財物的當場性,其符合搶劫罪的構成要件。
13. 請結合刑法理論和刑法規(guī)定,談談你對許霆案的看法(2009論述)
14. 如果刑法要增加一條“見死不救罪”,你怎么看待?(2011簡答)
15. 入室盜竊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的轉化(2016簡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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