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復試備考過程中,部分同學可能會存在這樣的問題,比如:2024考研復試信息在哪里看?別擔心,為了幫大家解決這個問題,小編收集資料并整理了相關的內容,一起來了解下吧~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教學〔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2024年全國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等相關文件要求,為加強和規(guī)范復試錄取工作,結合我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注重質量、寧缺毋濫”的基本原則。充分發(fā)揮各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籌和指導作用、復試小組集體決策作用,調動導師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guī)范、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科學選拔。重視考生知識水平、一貫表現、既往學業(yè)情況的考核;同時,注重考生潛在科研能力素質考核,著力加強對考生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的考核。必要時可根據不同考生,增加其他考核方式,挖掘有潛質的考生,確保生源質量。
4.堅持親友回避。復試小組成員、相關管理工作人員中,有直系親屬關系或涉及本人利害關系的人參加考試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此次碩士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
二、組織管理
1.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中物院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制定相關工作辦法,組織院屬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以下簡稱培養(yǎng)單位)開展復試和錄取工作,并做好過程監(jiān)督。
2.各培養(yǎng)單位成立由主管領導任組長的所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復試和錄取相關工作,制定本單位《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并組織開展復試和錄取工作,對相關人員進行政策、紀律、規(guī)則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組織對考生的復試考核,提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開有關信息,受理各類申訴并及時妥善處理。
三、碩士生復試基本分數線
我院在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根據自身特點劃定碩士生復試基本分數線。
各培養(yǎng)單位在達到我院復試基本分數線情況下,可根據學科專業(yè)特點、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確定本單位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guī)定。各培養(yǎng)單位復試分數線須經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予以公布。
總分 | 政治 | 英語 | 專業(yè)課1 | 專業(yè)課2 | |
數學(0701) | 320 | 50 | 50 | 75 | 75 |
物理學(0702) | 300 | 50 | 50 | 75 | 75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0775/0812) | 310 | 50 | 50 | 70 | 70 |
理學(不含數學、物理學和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288 | 41 | 41 | 62 | 62 |
工學(不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和照顧專業(yè)) | 273 | 37 | 37 | 56 | 56 |
工學照顧專業(yè)* | 260 | 35 | 35 | 53 | 53 |
注*:我院工學照顧專業(yè)包括力學(0801)、兵器科學與技術(0826)、核科學與技術(0827)。
我院碩士生招生實行差額復試,培養(yǎng)單位自主確定復試差額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額比例原則上一般不低于120%。
四、復試時間與方式
我院復試工作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底,通過現場復試方式進行。實施細則、復試時間和要求、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等信息將在“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網”培養(yǎng)單位版塊公布。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應密切關注報考單位復試工作相關通知,按要求參加復試。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五、復試實施細則
培養(yǎng)單位在本方案基礎上,廣泛征求導師意見,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經所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報研究生院備案。正式啟動復試工作前,培養(yǎng)單位須將實施細則和復試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向社會公布。
實施細則中應明確復試方式、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和其他學術要求,以及各專業(yè)擬錄取人數、復試人數、復試安排、復試成績計算方法、錄取辦法、應急處置預案等。實施細則中應提供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包括聯系部門、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保證相關渠道暢通,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
六、復試內容與形式
(一)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素質和綜合素質兩方面。專業(yè)素質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基礎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別是對本學科基本知識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學科領域發(fā)展的潛力。綜合素質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養(yǎng)和道德品質、英語聽說能力、科研和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歷、個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質、團隊精神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形式
復試形式必須包含面試,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內容須包含專業(yè)知識問答、5分鐘左右的英語聽說能力考核等。面試須事先擬定提綱及參考答案,同一專業(yè)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和成績評定標準須統(tǒng)一,避免面試的隨意性。
培養(yǎng)單位根據學科需要進行專業(yè)課筆試,原則上安排在面試之前完成,筆試時間一般為90-120分鐘,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筆試內容由培養(yǎng)單位復試小組根據專業(yè)進行命制,試題一般包含兩門課內容。我院鼓勵培養(yǎng)單位建立復試題庫。
(三)身心健康檢查:考生必須參加我院個性心理特征測評,測試結果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可作為復試及錄取的參考項??忌趶驮嚽皯鐚嵦顚憽渡眢w健康基本信息表》。
七、復試組織實施和程序
(一)復試小組
培養(yǎng)單位按學科專業(yè)和本單位具體情況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在所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完成本學科專業(yè)的招生復試工作,負責確定復試內容、試題命制、評分標準,并具體組織實施。
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專家們組成,其中研究生導師人數要達到半數以上。復試小組設組長1名,設秘書1名負責協調安排復試相關事宜及復試記錄。
培養(yǎng)單位應選派責任心強、研究生培養(yǎng)經驗豐富、學術及外語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專家參與復試工作,復試小組成員應堅持嚴謹求實、辦事公正、無直系親屬關系或涉及本人利害關系的人報考;應對參與復試的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guī)范復試人員的工作行為。所有考務人員須在復試前簽訂《保密責任書》,落實保密責任,維護教育的公平公正。
(二)復試資格審查
培養(yǎng)單位對考生的網報材料、學籍學歷校驗、初試成績等進行審核,確定進入復試考生名單。所有進入復試的考生均應提前準備好報考資格審查證明材料,培養(yǎng)單位須在復試前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往屆生)、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應屆生)等報名材料原件和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取消復試資格。
(三)復試材料提交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在復試前按要求登錄“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tǒng)”上傳復試相關材料、完成個性心理特征測評(網址:https://gsas.gscaep.ac.cn),提交材料包括:
1.本科課程學習成績單及學習成績排名(年級或專業(yè));
2.近四年科研相關成果;
3.《身體健康基本信息表》,如實填寫考生身體健康情況;
4.個人自述(含本人基本情況、本科學習情況、科研實習、對本學科專業(yè)的基本認識了解、未來計劃及職業(yè)規(guī)劃、興趣愛好特長等內容,一般不少于1000字);
5.考生本人簽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須自覺遵守,確保材料真實,誠信應試,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6.報考培養(yǎng)單位在實施細則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破格復試
(五)調劑工作相關要求
調劑復試須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出學科(專業(yè))國家線及我院調入學科(專業(yè))復試分數線。
2.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yè)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yè)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3.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tǒng)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yè)所有統(tǒng)考科目的,視為相同)。
我院僅接收二單元初試科目為英語一的調劑考生;初試科目為數學一的專業(yè)只接收初試科目為數學一的調劑考生;初試科目為數學二的專業(yè)可接收初試科目為數學一、數學二的調劑考生。
4.符合我院培養(yǎng)單位的其他要求。
對申請同一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培養(yǎng)單位應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
(六)同等學力考生的復試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由培養(yǎng)單位組織命題和閱卷工作。
(七)復試過程
1.培養(yǎng)單位須高度重視復試工作,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嚴格按保密要求和復試規(guī)范執(zhí)行。根據《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務管理規(guī)定》(研發(fā)〔2018〕34號)要求,加強考試考務管理工作。
2.面試全程要錄音錄像,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復試小組須認真詳細記錄面試內容,并經復試小組成員逐一簽字確認。
3.復試工作要注重科學選拔,堅持公正公平。面試前復試小組對提問問題的基本要素、考察點要精心準備,做到心中有數。筆試部分須注意安全保密,其命題、閱卷要求同全國碩士招生考試自命題部分有關要求。
4.復試小組在復試過程中不得承諾考生是否被錄取。復試結束后,相關成績由培養(yǎng)單位向考生公布,接受考生監(jiān)督。所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培養(yǎng)單位對考生關于復試過程中的疑問給予解釋。
5.必要時培養(yǎng)單位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八)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由基礎評分(材料審核或筆試)、面試評分、外語聽說等組成。各部分權重由培養(yǎng)單位根據不同專業(yè)在實施細則中自行制定。同一單位不同學科專業(yè)復試成績權重可以不同,但同一學科專業(yè)須采用相同的評分標準。參考權重:基礎評分(材料審核或筆試)30%左右,面試評分60%左右,外語聽說10%左右。
八、錄取工作
(一)錄取總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個性心理特征測評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錄取總成績計算參考公式: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總成績×50%(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擬錄取順序以錄取總成績?yōu)橐罁樞蚺帕小?/p>
考生的各項考試、考核成績僅對本年度招生有效,培養(yǎng)單位不得錄取未參加本單位本年度規(guī)定時間招生考試的考生。被錄取新生須當年入學。
(二)擬錄取名單公示
擬錄取名單經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統(tǒng)一進行公示??忌缬挟愖h,請于公示期內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訴。
(三)體檢
所有被錄取的新生均須在入學時參加由研究生院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體檢標準和體檢醫(yī)院按照國家和我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可按學籍管理規(guī)定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九、其他事項
研究生院和培養(yǎng)單位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參與對復試、錄取工作的監(jiān)督。研究生院通過現場或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全面、有效監(jiān)督復試全過程。
未經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授權,任何個人、單位和小組不得以各種名義向外發(fā)布有關復試錄取工作的信息。
復試結束后,全部原始材料(會議紀要、復試記錄、復試打分表、保密承諾書、誠信復試承諾書、音像材料及收取的考生個人資料等)由培養(yǎng)單位妥存,保管至學生畢業(yè),任何人不得改動。
十、咨詢與監(jiān)督
研究生院咨詢電話及郵箱:010-56989369,shuoshi@gscaep.ac.cn。
投訴監(jiān)督舉報電話:中物院研究生院紀檢電話010-56989436,北京市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招生專用監(jiān)督電話010-82837456。
原文鏈接:https://zsxx.gscaep.ac.cn/master/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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