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主要分享的是固定資產折舊的年限規(guī)定,以及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方式。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主要是根據固定資產的實際使用年限和使用效益來確定的。下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它們的年限規(guī)定是什么,其折舊的計算公式有哪些。
一、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年限規(guī)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六十條規(guī)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為20年;根據實際使用時間和性質確定。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根據機器設備的使用年限、使用方式、品質等方面的考慮確定。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根據運輸工具的種類、使用年限、保養(yǎng)情況等方面的考慮確定。
5、電子設備,為3年。根據電子設備的使用年限、技術更新速度等方面的考慮確定。
如果是取得使用過的舊固定資產,可以確定已使用年限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規(guī)定的最低折舊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無法確定已使用年限的,根據新舊磨損程度、使用情況以及是否進行改良等因素合理估計新舊程度,再跟該固定資產的法定折舊年限相乘確定。
二、固定資產折舊計算
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方式主要有四種,分別是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其中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是加速折舊法中常用的兩種方法。它們的計算公式如下:
1、年限平均法
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2、工作量法
計算公式如下: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
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壽命×100%;
年折舊額=每個折舊年度年初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年折舊率;
月折舊額=年折舊額÷12。
4、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額=(預計使用壽命-已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壽命年限×(預計使用壽命+1)÷2]×100%;
或者: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100%;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凈殘值)×年折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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