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春季山東高密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材料如下
2018年春季山東高密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材料
現場確認
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后,于3月28日-3月30日在規(guī)定受理時間內,到相應的現場確認點(與網上申請所選確認點一致)提交教師資格申請材料。申請人因故無法親自提交申請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請材料、委托證明、申請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件代為辦理。教師資格申請材料如下: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
2.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無法認定學歷的,應當提供以下兩個材料之一(其中,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提供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的可不提供):
(1)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原件及復印件。
(2)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特別提示:為縮短申請人現場審核等候時間,確保1次性完成現場審核工作,請申請人務必攜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關于本人學歷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自行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查詢系統打印),其中,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提供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的可不提供。
4. 《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原件(當次有效)。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6.《教師資格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當次有效)。
7.考試合格證明材料或免試申請材料: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的申請人提交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上自行打印考試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符合免試條件的申請人提交本人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須含教育學、心理學等全日制教育類課程修習成績及畢業(yè)教育實習成績,成績單中未注明教育實習成績的需提交在校期間的教育實習鑒定表原件、復印件)。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 1 張(正規(guī)證件相片,用于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報名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9.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復印件;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由人事關系管理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無檔案存檔權限的單位,應提供當地的市、縣存放人事檔案的人才服務中心等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原件或社保部門出具能證明考生正在當地參加社保的社保繳費證明、明細原件等材料代替);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參考通知:2018年春季山東高密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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