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資筆試只有科目三區(qū)分初中和高中。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筆試考三個科目,科目一均為《綜合素質》(中學),科目二均為《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不分初高中(中職)。但是科目三《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有初中和高中區(qū)分。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比初級中學的稍難一些。
初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
普通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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