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訴訟時效期間的類型與起算時間》是2019年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民法的知識點之一,下面希賽網(wǎng)法考頻道為你精需要掌握的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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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訴訟時效期間的類型
1.普通訴訟時效期間:3年。
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2.特殊訴訟時效期間
(1)4年。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
(2)5年。人壽保險中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保險金給付請求權,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計算。
3.最長訴訟時效期間:20年。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
(二)訴訟時效期間起算之具體規(guī)則
按照年、月、日計算期間的,開始的當日不計入,自下一日開始計算。按照年、月計算期間的,到期月的對應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沒有對應日的,月末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期間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jié)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
侵權行為具有持續(xù)性的,從侵權行為實施終了之日起計算。請求他人不作為的債權請求權,從義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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